诊疗助手APP 百万医护都在兼职、学习、交流
立即打开
文章详情 作者主页 推荐阅读

爱爱医小编

已发布1554篇文章|已获8215328阅读

全国首部!常态化疫情防控办法出台:涉核酸检测、医护补助……

2022-08-30阅读:3055
来源:河南省卫政府 /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河南省率先出台全国首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政府规章,无疑具有相当积极的现实意义。

近日,河南省政府发布《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国首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政府规章。



相比其他地区的防控工作方案,《办法》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部门职责、预防管理、应急处置及民生保障等工作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聚焦新冠疫情防控中的重要环节、重点问题,《办法》把疫情防控中管用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疫情可以有章可循,让防控措施更行之有效。

据梳理,为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的新冠疫情,《办法》提出以下六点要求:

1、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今年6月,河南郑州部分村镇银行储户健康码红码事件引发舆论海啸。之后广西、四川等多地重申健康码仅用于防疫,守住健康码使用的底线。

随后,河南也发布健康码管理办法,明确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服务人民身体健康,绝不允许在国家、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的情况以外应用,绝不允许在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场景使用,绝不允许超规则增加或删减健康码风险人员数据库。

此次《办法》规定,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并再次强调,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为抓严、抓实健康码管理,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管理分类管理。

2、出现首发阳性病例,24小时内落实防控措施

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后,该如何进行应急处置?

《办法》作出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据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人员介绍,“流调队伍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个案核心信息调查,24小时内初步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公布阳性病例活动轨迹”。

3、分类管控高中低风险区域

《办法》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办法》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

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对于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办法》要求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5、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

疫情能尽早控制,更大一部分归功于一线防控人员。

《办法》也提到,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另外,公安部门还将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6、建立防疫监督机制,防止层层加码、过度防疫

为防止防控工作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办法》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一旦出现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情况,《办法》也给出明确处罚:

1、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

2、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各种辅助防疫手段早已与公众的日常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有些地方却一次次出现不合时宜的防疫措施。

此时,河南省率先出台全国首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政府规章,无疑具有相当积极的现实意义。

来源丨河南省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想说什么在这输入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