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医生帮患者一个忙,却被警告,罚1万元,农夫与蛇上演,同行为何还拍手叫好?
不要给别人作恶的机会!
有一医生在某医学论坛留言:有这样的领导,整个科室迟早要完蛋!
光看医生的留言,就能感受到他的怒气。
原来,医生在一个以中医药理为主的科室。一天,有一个已经出院十多天的患者,说症状明显,想要再回医院住院治疗。
因患者刚出院没多久,要再办理住院的话,按照医保相关规定,第二次住院可能就无法报销。医生如实告知了患者这件事。
但患者坚持住院,表示能够没关系,不用医保报销,他自己买了商业保险。
医生见状,也没多说什么,就把住院证开了。
谁知,第二天病人来住院的事情被科室主任知道了,他直接告知患者:同一种疾病再次住院要间隔一个月,没有住院指征不予办理住院。
医生表示很生气,凭什么同一个疾病,主任开住院就有住院指征,而他开住院就不行?患者也表示不用医保报销!
当时看到这帖子,我觉得有点想笑,不知道医生口中的科室主任平时是怎样的,但就这件事而言,我并不认为科室主任做错了。
因为同种疾病间隔十五天才能住院,若是没到15天再次申请住院,就得看病人的情况。若不是危急重症或者非同种病,医保必查。一般来中医理疗科的,都不会是危急重症,主任拒绝患者住院,没什么问题。
再者,患者口口声声说不报销医保,出院后去举报投诉的也不在少数。我们作为医生,也需要有自己的判断,全程听患者的,被患者牵着鼻子走,有可能会给自己惹上麻烦。
这不,这几天就有医生作茧自缚,被罚了。
近日,山东日照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通报:一医生应患者要求,擅自修改了已经归档的门诊病例。谁知达到目的之后,患者转身就将医生举报了,其理由是:“擅自修改病例”。
关于修改病例,根据相关规定,病历的修改应由上级医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而修改病例的这位医生,并非首诊医师的上级医生,按规定他无权修改其他医生书写的病例。
可他在患者要求修改时,还是违规,按照患者的要求,随意修改添加了相关内容。
被患者举报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查实后,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涉事医生和医疗机构警告,以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看到这样的处罚,有同行表示:涉事医生不值得同情,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乱当老好人的结果就是成为烂人,害人害己。
为此,真心奉劝各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无视规定,给别人作恶伤害自己的机会。
善良没有错,错的是我们不应该去赌人性。
之前,网上有一则新闻,被很多博主改编后,发到自己的视频号上,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事情是这样的,一对夫妻和朋友聚餐回来,因为男子喝了酒,就让妻子开车回家。
回到居住的小区,发现车位被占,男子让妻子先回家,他找占车位的人。谁知,占车位的人闻到了男子身上的酒味,便心生一计,提了一个要求:让男子把车挪一下,不然他的车出不来。
男子当时并未多想,应占位者的要求,将车挪开。谁知,这整个过程却被其用手机拍了下来,报警称男子酒驾。
最终的结果就是:男子被扣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罚款1800元。而占位者毫发无伤。
男子应占位者的要求挪车,错了吗?从道义来说没错,但从法律规定来说,他违反了交通法规定。
难道他不知道挪车算酒驾吗?非也,只是他太善良了,没想过举手之劳,会给自己挖了这么一大个坑。
这样类似的事,还有很多。很多时候,有些人干的有些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出的。
所以,我还是那句话,不要因自己一时善良,给自己惹上大麻烦,按照规定行事,不该做的不做,别明知故犯。
话题回到文章开头。
医生不满科室主任拒绝患者入院,何尝不是对他的一种保护呢?我们谁都不敢保证,患者就一定能遵守他入院前的承诺,而不是反咬医生一口。
举报投诉存在的初衷是为了声张正义,可现实是,便利的投诉通道,沦为了某些人无故诬告、敲诈勒索、牟取私利的一种手段。
当居心不良的人,选择扣下扳机时,站在枪口下的我们,谁又能全身而退?
对于医生来说,他人口中一个轻飘飘的举报,就有可能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让往后的执业规划偏离原来的轨道。
所以,为医者,一定要保持理智,有自己的判断,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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