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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这类医务人员或将被暂停执业

2022-04-19阅读:1980
来源:爱爱医 /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药品耗材使用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务人员,或将被暂停执业!

 

这几年医疗反腐整治一直很严,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批落马的从业人员。反腐初见成效,力度也未见减弱,反而越来越强。

 

近日,甘肃省印发《甘肃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将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诊所、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时间截至2024年。现将重点内容整理如下:

 

严打核酸检测超标准收费
青春就几年,疫情占3年,这是自疫情以来我们最深的感触。不是在做核酸就是在去做核酸的路上,为此滋生出了很多不法分子,给疫情防控带来了很大的干扰。
 
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表示:重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打击涉及新冠肺炎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
 
鼓励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明确“红包”范畴
医务人员收取红包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那该怎样定义红包的范畴呢?
 
《实施方案》中表示: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均应认定为“红包”。
 
建立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上缴制度
《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
 
此外,还应在院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
 
严打“术中加项”、“小病大治”等行为
《实施方案》要求,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高压打击“回扣”
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药品耗材使用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务人员,或将被暂停执业
《实施方案》强调,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实施方案》显示,现正处于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底前,各地要以市州为单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同时,还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以及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 | 整理自甘肃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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