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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政策:这几类人员,可破格评职称!

2022-10-08阅读:1889
来源:好医生 /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近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布了《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适用于在四川省卫生系列药学类(非临床药学)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监测评价、质量管理、抽样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图源:四川省药监局

《基本条件》对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除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外,均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正高级职称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实行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基本条件》详细规定了参加不同职称考试的学历、资历条件,同时附上了破格申报条件,明确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不能同时申请既破资历,又破学历。



实际上,四川并不是第一个推行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地区,湖南此前就已启动了该项工作。

去年7月,湖南省药监局先发布了《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这一文件,由此拉开药店执业药师评审高级职称的序幕。随后,湖南省药监局紧跟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的出台,为后续评定工作的进行给出了指示和参考。

上述两个文件发布的两个月后,湖南省药监局又发布了《关于做好全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首次评审工作的通知》,将在湖南省从事药品研制、生产、流通、检验检测、审评检查、评价监测、培训教育等非临床涉药领域工作的专技人才均囊括在内,包括药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药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目前只在四川和湖南等少数地区试行;但对于执业药师评审高级职称,许多地方已有相关的明文出台,比如陕西、内蒙古、湖南、广东、山东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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