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师被禁止从业5年上热搜!网友:为啥不对其发布终生禁令?!
这种变态应该终身禁业!
这两天有一则山西太原一医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禁止从业5年的新闻登上了微博热搜。网友们在看完之后纷纷表示:居然才五年?不应该是终生禁止吗?这样的人渣!
甚至连见多识广的解螺旋编辑部主编在看过此新闻后也忍不住直呼:“太变态了吧!”
这位荣获《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从业禁止令顶格处罚年限的医师刘某某所犯下的罪行是:猥亵儿童。
更准确的说是在看诊期间伺机猥亵儿童。
据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太原检察报道:
犯罪医师刘某某在2021年8月于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趁被害人的妈妈临时离开期间对未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实施触摸、拍照隐私部位等猥亵行为。
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监护人出于本能的信任他是靠谱的临时监护人,会帮助自己确保孩子的安全。尤其是像社区卫生服务站这种地方,往往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都是相对熟悉的。这样的临时嘱托对于小患者的父母而言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当然,事实是绝大多数医生、护士在这方面都是值得信任的(这也是所有人的共识),遇到这样的人渣医师是真的万中无一,类似情况参考被120接线员害死的河南大学女生。这也是网友们异常愤怒的原因。
出于对未成年受害人信息的保护,不论是太原检察亦或者山西晚报、央广网等媒体,均未对案件更详细的信息进行报道。
所以我们也未可知被害人监护人的临时离开究竟是被这位刘医师给支走的,还是说恰巧突发了什么情况。
小编在得知此案之后希望能够查到这位刘某某更详尽的信息,毕竟这种行为绝对有必要挂出来警示大家。不过从各个信息公开网上小编仅找到了一个疑似是此案的开庭公告,故不在此赘述。在案件详情匮乏的情况下,让我们把目光放到随着判决结果一起下达的从业禁止令上。
从业禁止令是:“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所以,尽管广大网友对仅判罚禁止从业5年不满:
但这已经是刑法规定的最高判罚结果了。
在一审判决生效后,为保证从业禁止令得到切实有效执行,小店区检察院联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发并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市卫健委注销刘某某执业证书,严格落实刘某某的从业禁止令。
另外,从业禁止令的计时其实是在刑罚结束后才正式开始,也就是说:如果此案没有二审,在一审判决结果下达的6年零2个月的时间里,更准确地说法是刑满释放的头5年,刘某某都无法再申请执业医师证。
如此长时间的执业中断再加上案底,等到刘某某再度获得申请执业医师证资格的时候他还能考下执业医师证吗?考下之后还能找到愿意聘用他的医疗机构吗?
可能性不是没有,但基本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现在针对垃圾医生的职业生涯的刑罚已经有了,可合适才能有针对医生人身安全的保护法令呢?
来源 | 央广网、新浪微博、山西晚报、太原检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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