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国家卫健委明确:给所有防疫人员减负
强调,防疫人员有这些症状不能上岗!
近日,温州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内科主任医师竺大义,援沪一个月后返程,刚刚结束为期7天的隔离,却突发疾病病逝,年仅48岁!
抗疫三年,无数医护人员奋战在抗疫一线,一个又一个竺主任倒下,悲伤之余,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怎样减少类似的遗憾发生,特别是夏天已经悄然而至,炎热的天气,给抗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考验。
许多疫情防控人员需在高温天气下,顶着烈日开展新冠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及场所消毒、核酸采样、人员管控、病人及密接人员转运、污物处理等工作。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着自己的极限。
为此,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防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保障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顺利进行。
孕妇等特殊人群不得高温工作
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应根据疫情防控人员的身体情况,合理安排疫情防控人员作业岗位。对于患有心、脑血管性疾病、慢性肾炎、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的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不应安排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
同时,不得安排怀孕的疫情防控人员在35℃以上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对于身体不适宜继续从事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的疫情防控人员,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高温工作不得超过2小时
《指南》要求,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应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安排核酸采样及疫苗接种时间,并加强高温工作场所中暑防控指导。
高温天气时尽量避开日光强烈、气温较高的时段工作(如11时~15时),选择早晚温度相对较低时段开展工作。
加强高温工作场所、高温天气户外疫情防控人员轮换休息,降低劳动强度、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高温环境下缩短到2小时以内。
提高核酸检测配套硬件措施建设
《指南》明确,核酸检测点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如防晒遮阳棚、移动式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固定式空气淋浴设备等。工作场所附近应设置休息室,休息室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并配备必需的防暑降温设施或用品。
此外,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防护服内可穿戴的风冷马甲、散热背心等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防暑降温饮品、食品,如糖盐水、盐茶水、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0.1%~0.2%、水温8℃~12℃为宜)、绿豆汤等。
在高温工作场所或可能出现高温天气的作业现场,应配备急救药品和物品,如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避瘟散、生理盐水等防暑药品,以及冷水、冰块或化学冰袋、冰水毛巾等降温用品。
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工作,终于等到了国家层面的正式文件通知,希望这个夏天,不再有医护中暑晕倒,防疫人员中暑抢救的新闻。
疫情三年,我们能取得这么大的防疫成就,可以说都是一线的工作人员们用命换回来的,他们的健康也该引起关注和重视了 !
来源 | 整理自国家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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