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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医院向医生索要31万

2022-09-01阅读:1514
来源:爱爱医 /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谁错了?


医生提离职,医院要索赔

近日,天津一医院向离职的医生索赔31万余元,引发关注!

有网友留言称,这相当于医生两年多的全部收入,医院的做法太过分了,也不反思反思自己,为什么医生会辞职。


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医生是该院急诊科的一名医师,2017年7月进入该院工作。同年9月15日,医生前往其它医院进行为期2年医师规范化培训。


去规培之前,医生和医院签订了《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后,又签订了相关的补充协议。具协议规定:规培结束后,医生要回到医院工作,且服务期不少于5年。若是医生违反约定,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入职医院支付违约金及其规培期间相关的全部费用。


规培结束,医生回到医院工作到2021年6月22日,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离职,被拒


被拒后的医生,不再到医院上班,为此医院要求医生支付31万余元违约金,其中25万余元是医生规培期间的工资、补贴、五险一金等。


劳动仲裁这么判

面对医院的大额索赔,医生提起了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和《劳动合同法条例》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因为医院无法证明自己主张的违约金,是对医生提供培训产生的费用,工资、五险一金也不属于培训支付的费用。加上医院并未因医生培训支付过专项培训费,为此医院的主张不成立,医生仅需返还其规培期间医院帮她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金额1.3万余元即可。


这样的判决引发了很大的争议。这些年,类似的事很多,之前爱爱医也报道过几期。


契约精神是最基本的处世原则


站在医生方,作出这样的决定也能理解,毕竟只有水才往低处流,人都是要往高处走的。有一个比现在的单位更有发展前景的,肯定会选择发展好的,福利待遇各方面都很不错的单位。


可为人者,诚信是为人处世的最基本原则。若是大家都去钻空子,钻漏洞,那工作单位也不用发展了。


有人会怼,医生拿的是合理收入,也没多拿一分,这话没毛病。但当他在其他单位提升自己时,原单位的本属于他的工作安排给了别人,工资、补贴是正常拿了,但价值是他创造的吗?


一说这话,肯定还是会有人怼我。


那就从医生本身来说吧,如果真的有能耐,有本事,为什么要把原单位当成垫脚石,规培完就跳槽?何不直接考试到更好的平台,省去了这些麻烦。


吃完饭还砸锅的这种行为要不得也不提倡。


很多人会抱怨,自己所在的单位没有发展前景,各方面都不行,各种抱怨满天飞。可我想问,你开始各种抱怨的时候,有审视过自身吗?你自己的能力在哪里?


再者,单位给你机会发展了,你能履行自己的承诺,完成双方之间的约定吗?答案显而易见。


医院也要反省自身

从医院的角度,医院索赔也能理解。


因为在规培期间,医生并没有为本医院工作产生效益,但工资收入、五险一金等却是由医院支付。所以医院通常会和医生签订协议,约定服务年限,并在协议中规定高额的违约金,以保证医生在培训结束后返回医院工作服务。


但实际上,出于多种原因,医生又可能会出现服务期未满就中途辞职的情况。这时,医院只能要求违约方赔偿高昂的违约金,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更小。


可为什么医生会在中途违约辞职,医院也需要反思。是医生本人有了更好的发展,还是因为医院本身的问题,比如福利待遇给不到位,比如一味压榨医生等等。


若是因为本身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为了医院今后更好的发展,也需要正视问题,改变现状,不然时间长了,好的医生留不住,人才引进也没辙,因为有得选的情况下,没谁愿意去一家恶名昭彰的单位工作。即使去了,也会寻找合适的机会,跳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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