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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常用量之我见

o****d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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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材越来越“畏细辛如虎”。如<中药学讲义>第1版、第2版教材定细辛用量为2.5~ 10g,<中药学>第4版定为5g,第5版定为3g,以至于2000年药典规定:细辛用量为1~3g,成了地道的“不过钱”。考“细辛不过钱”之说最早源于宋代陈承<本草别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用即气闷塞不通者死”。明代宋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引述日:“(承日)细辛非华阴者不得为真,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并将“半钱匕”改成“一钱”。以宋明时期度量衡来计算,“一钱”约合现在的3g。细辛首见于<神农本草经>,列为上品君药120种内,虽未言用量,但可“久服”。继此以降,善用细辛者,张仲景实为翘楚。观仲景于<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应用细辛22处17个处方,其用量以三两为多见。虽然对汉代剂量的考证至今仍争论不休,有1两约为3g、5g、15g之别,但即使按<伤寒论讲义>:1两折合1钱(3g),“三两”折来也大约要9go 目前来说,大多医家也都支持这种换算,郭子光在<伤寒论汤证新编>、王占玺在<张仲景药法研究>、焦树德在<用药心得十讲>中都采用了这样一种折算方式。据关庆增等对243例使用乌梅汤病案的药量统计,细辛最大用量为15g,作用为温“藏寒” ;对使用小青龙汤治疗的医案350例资料统计,细辛的最大用量为40g,取其温肺散寒、涤痰化饮;对315例使用麻黄细辛附子汤病案的统计表示,细辛的最大用量为30g。以使寒邪外出、通彻表里、温经散寒。在这些方剂中,统计资料又显示细辛的常规用量多为3~9g。
现代药理表明细辛的毒性主要来源于它的挥发油,大剂量的挥发油可使动物呈兴奋,继而出现麻痹,随意运动及呼吸运动逐渐减弱,反射消失,终因呼吸麻痹而死亡。这种挥发油的含量取决于细辛的剂型,如细辛散剂在4~5g时就使人产生胸闷恶心等不良反应;溶剂类型,如醇浸出剂的毒性明显高于水煎剂;水煎剂时取决于细辛的煎煮时间,如细辛煎煮30min之后,其毒性成分黄樟醚的含量已不足以引起中毒反应;另外还有细辛的用药部位。<本草纲目>言细辛因根细味极辛而得名,并指明但以根为入药部位。但是,据<中药大辞典>、<中药学>第七版,现代细辛的入药部位已变为全草。药理研究表明:细辛的叶与根,挥发油含量具有显著的差异,所以古今细辛的药材已不可同日而语。继续照搬“细辛不过钱”显然不合情理。进一步对陈承的原意的理解是指单用细辛根末一次的用量,如果不论单方还是复方、入汤剂还是散剂、煎煮时间的长短等,而一味的将细辛用量限制在一钱之内。就是对“细辛不过钱”的一种误解。
笔者认为还有几点值考虑:现代的野生细辛道地药材少见,种植的细辛全草药材据抽样调查大多是“叶全面根残”,其挥发油成份必然明显偏低;现代人的营养、体质、寿命较古人要明显超越,接触各类药物的机会也多于古代人,因此对药物的耐受力也偏强;复方时煎煮药物的相互作用可能使细辛的挥发油成份遭到破坏。因此,笔者于临床中,恒用细辛1O~15g于水煎剂中(50min以上),治愈各种风湿病、头痛、三叉神经痛、咳喘、鼻炎等患者数百例,疗效卓著而未见有一例出现不良反应的。因此,大量的事实说明,在现实条件下,以细辛3g入复方,实为“隔靴搔痒”,药不能尽病而反令细辛倍受责难。所以,入水煎剂细辛的常用量当以1O~15g为宜。至于单用散剂,“细辛不过钱”仍可为是。

作者:白长川,曹魏,张文辉
(大连市中医医院)



[ 本帖最后由 openmind 于 2007-5-25 23:26 编辑 ]
2007-05-25 23:17:25  7358 浏览
全部评论
潜* 抢首赞
呵呵,我用过45克。后5分下。
2007-10-14 15:39:03·湖北省 回复
孟*胜 抢首赞
谢谢分享!
2007-05-27 18:53:16·天津市 回复
鼠*弟 抢首赞
"细辛不过钱"的由来:应当说细辛不过钱,在最早的时候,是说的细辛作为散剂吃不可过钱。这句话出自于南宋的陈承的《本草别说》,但是这部书已经丢失了。我们现在能看到《证类本草》,它引别说的话,说“《别说》云,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还不是说的不过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本草纲目》引用陈承的话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本草纲目》就把它改了,不知道《本草纲目》看的是哪个本子,“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所以细辛不过钱大概就出自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细辛不过钱之说,就是这么来的。[ 本帖最后由 鼠小弟 于 2007-5-27 14:55 编辑 ]
2007-05-27 14:53:5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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