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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输液事故”敲诈诊所,5人获刑

2022-07-19阅读:1419
来源:澎湃新闻 /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必须严惩。

近期,大庆市多个县区流窜着一个在个体诊所以诊所用药致其过敏为由进行敲诈的犯罪团伙,此犯罪团伙以同样的敲诈手段多次进行敲诈且屡屡得手。不过,最近他们在龙凤区一家诊所敲诈时“栽了跟头”。

输液装“过敏”

被告人张某以身体不适为由,到被害人赵某的诊所就诊,并自行主张输液输液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谎称头晕、恶心、胸闷,要求去大医院检查、住院,让赵某赔偿。赵某对此有所怀疑,并未直接赔偿,团伙孙某、王某、李某、宋某便到诊所闹事相要挟,迫使赵某因害怕影响诊所正常营业通过手机微信给张某等人进行转账。事后赵某发现周围也有诊所有此情况遂报警。

敲诈时被抓

接到报警后,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公安机关通过调取一段时间以来大量社会公共视频,进行认真研判,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警方经过连续两天两夜地毯式地摸排,终于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踪影。这伙人藏匿在大庆市多个区域,民警调查出嫌疑人各自的藏匿地点,并在他们实施敲诈勒索时,将这个团伙一网打尽。

“碰瓷”来谋生

这是一个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均为张某的亲属,共计5人,专门冒充患者到个体诊所输液。诊所采取输液措施后,他们通过表演喘不上气、呼吸困难、全身痒并且不断抓挠身体、四肢僵硬、口吐白沫或者浑身抽搐等病症,谎称自己出现过敏反应,进行敲诈勒索。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张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大庆市龙凤区、让胡路区、红岗区、大同区多地以输液过敏为由共向11家个体诊所索要赔偿款,共计人民币424150元。

依法终判刑

经龙凤区法院张静法官审理,认为张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在个体诊所输液过敏为由,向诊所负责人索要赔偿款,并到诊所闹事、到卫生局等部门控告相要挟,强行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被告人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被告人孙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被告人张某、孙某、王某、宋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依法退赔各被害人。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手机等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寄语

本案中张某最终害得一家人都将入狱,敲诈勒索的行为也让多家个体诊所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敲诈勒索终会害人害己。提醒大家一旦遇到敲诈勒索的情况,要注意留存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丨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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